悬赏公告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赵雪梅、张开请等人的悬赏公告

2024-07-03临泉城事临泉在线



临泉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赵雪梅、张开请、吕侠、王震、郝保梅、马季、秦鸿谊、朱成广、洪林、杨超、周振静、陈国华、王高祥、董安州十四人发布悬赏公告。

联系地址: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郝保梅,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421221968****1148,安徽省临泉县城东街道临化社区人民东路297号1栋1单元402户

被执行人:马季,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412211975****0018,住安徽省临泉县城东街道光明路40号2楼2户


执行标的额:8736967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于法官:173 58038298

悬赏期限:6个月,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止。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元奖励。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5%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赵雪梅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临池镇大房寸3号

身份证号码:3412211986****5004

执行标的额:80900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13905683953

悬赏期限:6个月,自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张开请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单桥乡任楼行政村前张大47号

身份证号码:3421221963****4452

执行标的额:10000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613、13905683953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吕侠


住址:安徽省界首市砖集镇腰庄行政村2号

身份证号码:3421291971****5580

执行标的额:66667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613、13905683953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得以执行的,另对举报人予以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得以执行的5%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震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张营乡刘新庄行政村董湾1081号

身份证号码:3412211994****1032

执行标的额:65898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 于法官:17358038298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4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4日止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元奖励。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5%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秦鸿谊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西园建设北路199号5栋1单元902室

身份证号码:3421221965****0417

执行标的额:67855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 于法官:17358038298

悬赏期限:6个月,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止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朱成广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宋集镇小孙庄行政村小孙庄39号

身份证号码:3421221965****1576

执行标的额:656407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孙法官:15856815257

悬赏期限:6个月,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止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5%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洪林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鲖城镇鲖城居委会003191号

身份证号码:3412211963****1512

执行标的额:49150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于法官:17358038298

悬赏期限:6个月,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止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奖励。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10%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杨超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滑集镇王香铺村委会徐庄34号

身份证号码:3412211993****6974

执行标的额:80000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于法官:17358038298

悬赏期限:6个月,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止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的10%,提供商品房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的给予1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陈国华


住址:临泉县陈集镇北陈行政村陈庄17号

身份证号码:3421221962****181X

执行标的额:517631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于法官:17358038298

悬赏期限:6个月,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月1日止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10%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周振静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工业园区西园居委会周庄68号

身份证号码:3412211986****4451

执行标的额:30275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于法官:17358038298

悬赏期限:6个月,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月1日止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5%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高祥


住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关镇文化巷41号1栋2单元201室

身份证号码:3412211995****0218

执行标的额:32316元

举报电话:

0558-6403110、6403152 承办人:柳警官18196683718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4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2日止


凡向临泉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给予15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董安州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城东街道新华社区农水巷21号9户

身份证号码:3421221972****0016

执行标的额:1124790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6403013、于法官:17358038298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4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2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董安州,给予举报人6000元奖励;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使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的,申请人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临泉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执行



此帖由网友 “权梓”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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