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学生家长一封信

2024-04-27临泉城事临泉在线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近期,公安交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中学生无证驾驶无牌(或改装)二轮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更有甚者参与追逐竞驶、“炫技翘头”、“烧胎炸街”等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也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也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

在此希望广大家长切实落实如下监护责任:

一、目前市场在售摩托车分为燃油驱动和电力驱动两类,即燃油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以上车辆上路行驶均须悬挂轻便摩托车号牌(蓝色)或普通摩托车号牌(黄色),驾驶人均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电摩)属于违法行为,绝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二、家长要切实落实监护责任。不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购置电动自行车,不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购置摩托车;已经购买的,请家长查看一下购车合格证,如果合格证上车辆名称是电动两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请让孩子立即停止上路行驶;属于车辆手续不全、拼装改装等非法车辆的,坚决予以销毁或恢复原状。

三、严禁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上路行驶,严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严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

四、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各行其道,坚决做到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并排骑行打闹嬉戏。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五、严禁骑乘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参与“炫技”、“炸街”、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家长、学生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其他学生的关爱保护,更是对自己孩子的关爱保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临泉县教育局

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此帖由网友 “Queenie. 女帝 ”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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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

★笑笑★04-28

现在的中学生真过劲,我上学也就骑自行车大松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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