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临泉法院:是巡回审判,也是普法课堂

临泉城事 58阅读
初运
初运Lv.19楼主+关注
11小时前 来自临泉



“他们两家的事派出所不是罚款拘留了吗?怎么还没结束,又告到法院了?”前来旁听巡回审判的村民在庭审开始前纷纷议论着。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本是邻里乡亲,却因土地权属问题从口角争执升级为拳脚相向,诉至法院后,双方均主张对方应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为了妥善处理纠纷,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了三次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尝试“背对背”沟通,分别与双方核算“法律账”“经济账”,耐心劝导他们降低不切实际的赔偿预期,然而双方情绪对立,寸步不让,对赔偿金额的主张差距悬殊,调解未能成功。


庭前调解之路虽暂时受阻,但法官并未放弃努力。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




“前面三次没谈成,但我们一直没有放弃。今天在乡亲们面前开了庭,道理越辩越明。你们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为这事反复折腾,耗费的是时间和精力,伤害的是多年的乡邻情分。”法官的话语恳切而真挚,双方的心态悄然发生变化,对抗情绪有所缓和,庭审最后,法官抓住时机,邀请旁听村干部一同参与调解劝和。

这一次,调解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双方互谅互让,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王某当庭履行完毕,张某也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一场历经波折的纠纷,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庭审开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惑,告知大家派出所对打架行为的处理是行政处罚,即使行政处罚已执行,若打架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受害人仍可通过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如果打架行为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告诫在场旁听群众,遇纠纷需冷静,避免意气用事,否则可能面临“既罚又赔”的法律后果。

此次巡回审判通过“庭审+调解+普法””的模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直观的庭审案例,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构建和谐乡村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柳 晶

编辑:刘飞飞

初审:刘雪玲

复核:黄 茜

喜欢此帖就给TA打赏~

感谢您的赏脸阅读

3
5
10
15
20

打赏后这些钱都会交给作者

您的城市币余额不足

有梦想的小鱼、哲峰、流年、獨殤、你真逗比 、前凸后翘 5人赞过

可能感兴趣

没有任何回帖,回复抢沙发~
5
城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