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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公告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2月06日

临自然资公告〔2021〕01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租赁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0〕-G17号宗地资格要求:

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经开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否则顶额处罚,并在开工建设后6个月内竣工。

6.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园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8.按经开区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经开区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县金库。

LQ〔2020〕-G19号宗地资格要求:

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经开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否则顶额处罚,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全部建筑物须一次性开工建设,不允许分期,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

6.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园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8.按经开区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经开区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县金库。

LQ〔2021〕-G02号宗地资格要求:

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承租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经开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3.租赁期限:3年。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可申请续期,续期的租金标准按当时土地评估价格另行确定。如期满后承租人不申请续期,应自行无偿拆除地面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

4.租金支付方式。3年租金一次性交付。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逾期按日加收总租金的1‰违约金。

5.承租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6.承租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租赁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租赁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0〕-G17号、LQ〔2020〕-G19号、LQ〔2021〕-G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29日8时至2021年3月4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租赁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4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租赁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租赁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租赁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租赁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租赁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租赁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租赁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1年2月25日8时至2021年3月8日16时止。2021年3月8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租赁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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