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王志龙、齐俊鹏发布悬赏公告。
联系地址: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志龙
住 址:安徽省临泉县城东街道阜临社区王柿园3号2户
身份证号:3412211997****007X
案 由:追偿权纠纷
执行标的:364893.91元
举报电话:0558-6403613、18156863104(马警官)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王志龙,给予1000元奖励。如协助法院执行到财产现金等,给予协助人执行到位案款的10%作为奖金。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齐俊鹏
住 址: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和平西巷73号
身份证号:3412211984****0237
案 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394136元
举报电话:0558-6403613、18156863104(马警官)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齐俊鹏,给予3000元奖励。如协助法院执行到财产现金等,给予协助人执行到位案款的5%作为奖金。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临泉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来源:临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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